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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契約未約定,完成的創作為共同著作、參與者均為共同著作人。共同著作的使用,雖然必須經過全體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但若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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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保護大作戰》:防止員工的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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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Feb 23, 2025 3:38 AM
Created
Feb 23, 2025 3:3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