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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1, 2024
首次發表
Mar 2, 2024 5:47 AM
最後更新
Dec 9, 2024 3:16 AM
書籍類型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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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項重要修正
- 居民投資比例下降到20%
- 鄰近社區也可以,同時放寬成設籍、居住或工作者
- 裡頭有計畫書內容
- 可分期撥付
- 取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10%
- 設備購置發票:40%
- 完成設置:50%
經濟部公告:預告「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修正草案
眾開講-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主 旨:預告修正「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案係為回應外界期待及持續鼓勵國內民間團體共同參與再生能源公民電廠設置,擴大再生能源落實在地化發展,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且本部能源署分別於112年9月19日及同年11月14日依法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程序,且本案法規修正內容符合民眾期待,並係授予民眾利益,有其迫切性、合理性及必要性,爰縮短預告期間為2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電話:(02)2775-7588
(四)傳真:(02)2775-1654
(五)電子郵件:ljwu@moeaea.gov.tw
部 長 王美花
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