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能源的實際案例可參考德國沃爾夫哈根市的公民能源合作社,於2012年成立,唯有在地消費者才能成為該能源合作社財產(包括電力生產與輸送)的共同所有者;市民以最少一單位 500 歐元的方式加入,並限制每一社員最多只能繳交 40 個基本單位;社員可根據自己的能力積極參與合作社的決策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