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酌國際經驗,公民電廠係公民參與為主體,應包含部落、村里、社區等在地性參與,由居民共識所認定之空間及社群範圍,並依一定程序確認,除以在地居民優先參與或以地方政府建立平台方式號召公民入股外,亦鼓勵結合相關利害關係人,透過創新營運模式,以專業技術協力與設備供應等方式,共同打造之再生能源公民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