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團體承接公有屋頂完全不需負擔租金,「市民能源—京都」的代表說:「一般廠商利用屋頂發電是營利,所以要付租金。但是公眾為了興建公共建築已經付過稅金,如果NGO基於公益發展而取得公有屋頂,不應再付第二次錢。」